4年前被追税案胜诉 国能无需缴18亿税款
今日在一份法律裁决中,法庭认为,作为电力工业公司,税收局所要求的金额,包括应被豁免的再投资津贴(RA)。法庭一致同意,国能从2003至2018年所产生的花费,属于能源制造,符合RA的范围。
法庭并未就费用问题再作出任何裁定。回顾案件,2020年7月份,税收局向国能致函,指出2018年的RA申报不当,随后就国能需要缴纳18亿令吉的费用,发布额外估税通知。
国能就此事提出司法审核,而税收局称国能并不属于制造业公司,因此不属于豁免RA的范畴。
然而,国能引用其他英联邦法院案例,指电力发电在全球范围内被视为制造业活动。两年前的高庭判决中,法官诺林也支持国能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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