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经为S-信托板块标准化了杠杆要求和披露义务。
所有信托将受到一个50%的总杠杆极限,并且必须具有至少1.5倍的最低利息覆盖率(ICR)。
它们的中期业绩公告和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年度报告中也需要额外披露。
此前,打算将其杠杆从45%增至50%的S-信托们需要具有至少2.5倍的最低ICR。
这个ICR规则是为了确保信托管理人能够充分支付利息,而新的标准化杠杆极限在全球也属于最严格的。
同时,信托经理们还需披露他们管理信托的杠杆和ICR水平的计划,以便投资者了解信托的信贷状况如何受市场情况变化影响。
信托需要进行并披露对EBITDA(折旧、税、摊销和利息前利润)和利率变化对ICR的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这是朝着披露的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因为投资者需要这种详细信息才能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
分析包括两种场景,第一种是EBITDA下降10%,第二种是利率上升一个百分点。
分析应基于每个信托的加权平均利息成本,以提高可比性。
如果信托的ICR低于1.8倍,管理人还应披露改进计划。
这些新要求是在现有信托披露要求基础上新增的,因为投资者担心高利率如何影响信托。
dookiro : 这是什么意思?信托还会继续繁荣并上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