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于2024年6月24日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对余观灿博士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操纵投机和违背涉及香格里拉大酒店(马来西亚)股份有限公司(Shang)的股票。
根据证监会提起的诉讼申诉书,监管机构声称余先生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7月24日期间交易了香股票,其交易方式导致了成交量和股价的激增。
据称,在整个事发期间,余先生通过15个中央存储系统(CDS)账户进行了尚股的交易和交易。他的交易占此期间尚股总成交量的约81.9%。
证监会声称余先生参与了尚股交易中的操纵行为,并且余先生的交易活动违反了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的第175(1)和/或第176(1)条款。
在其民事诉讼中,证监会寻求包括对余先生采取以下措施:
1. 向证监会支付以下款项:
a. 返还总额达到了马来西亚林吉種浮动计算的2,657,239.70令吉,这是由于余先生操纵导致的8,857,465.90令吉的金钱收益的三倍;
b. 民事罚款一千万马币;
2. 被禁止:
a. 在未来五年内,无论直接还是间接,不能成为任何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董事或参与管理。
b. 在同一时期在股票交易所交易。
市场操纵破坏了资本市场的诚信和透明度,这可能会侵蚀投资者的信心并破坏市场效率。
证监会非常重视市场操纵行为,将继续保持强硬的执法立场,以保护投资者并维护资本市场的诚信。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