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董事会批准每股3.5新台币的股东现金分红
台北,11月14日(CNA)台湾半导体制造公司董事会周二批准根据第三季度每股收益8.14新台币向股东分配每股3.5新台币的现金股息。
在对高性能计算、智能手机和物联网网站的需求不断增长的推动下,台积电宣布第三季度合并营收为新台币5,467.3亿元,净收入为211亿新台币,摊薄后每股收益为新台币8.14元(每股ADR单位1.29美元)。
该公司在其网站上表示,与第二季度相比,第三季度的业绩表明收入增长了13.7%,净收入增长了16.1%。
台积电的出资人张国强(忠诚)在2018年6月退休董事长职务时持有1.25亿股台积电股票。
假设张继续持有股份,那么明年4月向股东分配现金股息时,他可能会获得4.37亿新台币(合1,353万美元)的现金股息。 $台积电(TS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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