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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能源:(I)建議股份合併;(II)建議更改每手買賣單位;(III)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合併股份獲發一(1)股供股股份之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及(IV)根據特別授權配售配售股份

金山能源:(I)建议股份合并;(II)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III)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合并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及(IV)根据特别授权配售配售股份

香港交易所 ·  2021/11/1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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