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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傲控股:(I)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現有股份獲發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進行供股的結果;及 (II)更改每手買賣單位

智傲控股:(I)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的结果;及 (II)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香港交易所 ·  2022/07/27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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