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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風新能源(新):根據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股份獲發五(5)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進行供股之供股股份有效接納結果及申請及受補償安排規限之未獲認購供股股份及除外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數目

瑞风新能源(新):根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股份获发五(5)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之供股股份有效接纳结果及申请及受补偿安排规限之未获认购供股股份及除外股东未售出供股股份数目

香港交易所 ·  2023/08/0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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