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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能源:致登記股東之函件 -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強制規定及回條

阳光能源:致登记股东之函件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强制规定及回条

香港交易所 ·  01/26 16:31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1月26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所有公司通訊將於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股東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收到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發佈通知。公司亦提供選項讓股東透過回條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接收通知,若股東於2024年2月9日前未提供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或表示反對,則視為同意接收網上版本通訊。股東如需印刷版通訊,可向股份過戶處提出書面要求。
陽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1月26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所有公司通訊將於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股東將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收到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發佈通知。公司亦提供選項讓股東透過回條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接收通知,若股東於2024年2月9日前未提供有效電子郵件地址或表示反對,則視為同意接收網上版本通訊。股東如需印刷版通訊,可向股份過戶處提出書面要求。
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所有公司通讯将于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股东将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收到公司通讯网站版本的发布通知。公司亦提供选项让股东透过回条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接收通知,若股东于2024年2月9日前未提供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或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接收网上版本通讯。股东如需印刷版通讯,可向股份过户处提出书面要求。
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所有公司通讯将于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股东将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收到公司通讯网站版本的发布通知。公司亦提供选项让股东透过回条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接收通知,若股东于2024年2月9日前未提供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或表示反对,则视为同意接收网上版本通讯。股东如需印刷版通讯,可向股份过户处提出书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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