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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塑:致非登記股東通知信函—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中国联塑:致非登记股东通知信函—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1/31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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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向非登記股東發出通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公司已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此舉是為了配合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及電子發布規定。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指出,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非登記股東需通過持股的中介機構提供電郵地址以接收通訊,否則需主動查閱相關網站。如股東仍需印刷版通訊,可向公司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提出申請。
中國聯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向非登記股東發出通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公司已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此舉是為了配合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及電子發布規定。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指出,所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非登記股東需通過持股的中介機構提供電郵地址以接收通訊,否則需主動查閱相關網站。如股東仍需印刷版通訊,可向公司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提出申請。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向非登记股东发出通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此举是为了配合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及电子发布规定。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指出,所有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非登记股东需通过持股的中介机构提供电邮地址以接收通讯,否则需主动查阅相关网站。如股东仍需印刷版通讯,可向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出申请。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向非登记股东发出通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此举是为了配合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及电子发布规定。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指出,所有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非登记股东需通过持股的中介机构提供电邮地址以接收通讯,否则需主动查阅相关网站。如股东仍需印刷版通讯,可向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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