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上市机制及电子发布公司通讯规定,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该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及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代表表格等。公司通讯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议股东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提供电邮地址,以便及时收到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以印刷本形式接收公司通讯,并需于回条上注明,该指示有效期为一年。公司提醒股东,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公司将继续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公司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