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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焦點: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新焦点: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香港交易所 ·  03/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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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焦點汽車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新焦點)於2024年3月28日修訂了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最新修訂,該修訂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獨立審閱及監管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報告系統,評估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並監察外聘核數師的獨立性和核數過程的客觀性及成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其中至少一名須符合上市規則第3.10(2)條的專業資格要求。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有權進行調查,包括索取任何所需資料,並可向外諮詢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其發現和建議。
新焦點汽車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新焦點)於2024年3月28日修訂了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最新修訂,該修訂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獨立審閱及監管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報告系統,評估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並監察外聘核數師的獨立性和核數過程的客觀性及成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其中至少一名須符合上市規則第3.10(2)條的專業資格要求。委員會的成員必須是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有權進行調查,包括索取任何所需資料,並可向外諮詢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其發現和建議。
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新焦点)于2024年3月28日修订了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新修订,该修订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独立审阅及监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告系统,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和核数过程的客观性及成效。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须符合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专业资格要求。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董事会委任。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包括索取任何所需资料,并可向外咨询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其发现和建议。
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新焦点)于2024年3月28日修订了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新修订,该修订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独立审阅及监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告系统,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和核数过程的客观性及成效。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须符合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专业资格要求。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董事会委任。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包括索取任何所需资料,并可向外咨询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其发现和建议。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