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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焦點: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新焦点: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香港交易所 ·  03/2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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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焦點汽車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新焦點」)於2024年3月28日修訂了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最新修訂。該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並就董事的提名、獨立性及素質提出建議。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過半數成員需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應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的職責包括評估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及提出繼任計劃,並確保董事會的有效運作。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並向董事會報告其工作進展。
新焦點汽車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新焦點」)於2024年3月28日修訂了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以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最新修訂。該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並就董事的提名、獨立性及素質提出建議。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過半數成員需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應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的職責包括評估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及提出繼任計劃,並確保董事會的有效運作。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並向董事會報告其工作進展。
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新焦点」)于2024年3月28日修订了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新修订。该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并就董事的提名、独立性及素质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成员需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并应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评估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及提出继任计划,并确保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进展。
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新焦点」)于2024年3月28日修订了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最新修订。该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并就董事的提名、独立性及素质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成员需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并应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评估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及提出继任计划,并确保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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