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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鴻氫能:致非登記股東之信函 - 強制規定須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

国鸿氢能:致非登记股东之信函 - 强制规定须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

香港交易所 ·  04/11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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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鴻氫能科技(嘉興)股份有限公司(「國鸿氢能」,股份代號:9663)宣布,根據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修訂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以及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將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局報告、年度賬目、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將透過國鴻氫能官方網站及香港交易所網站提供。此舉旨在支持環保及促進與股東的有效溝通,並鼓勵股東透過網站瀏覽公司通訊,以代替通過郵件收取印刷本。股東如需收取印刷本,可透過書面或電郵方式通知公司。此函件針對非登記股東,即那些將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人士或公司。國鴻氫能董事長及執行董事陳曉敏先生於2024年4月12日發出此通知。
國鴻氫能科技(嘉興)股份有限公司(「國鸿氢能」,股份代號:9663)宣布,根據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修訂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以及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將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公司通訊,包括董事局報告、年度賬目、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將透過國鴻氫能官方網站及香港交易所網站提供。此舉旨在支持環保及促進與股東的有效溝通,並鼓勵股東透過網站瀏覽公司通訊,以代替通過郵件收取印刷本。股東如需收取印刷本,可透過書面或電郵方式通知公司。此函件針對非登記股東,即那些將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人士或公司。國鴻氫能董事長及執行董事陳曉敏先生於2024年4月12日發出此通知。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国鸿氢能」,股份代号:9663)宣布,根据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第2.07B条以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将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包括董事局报告、年度账目、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将透过国鸿氢能官方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提供。此举旨在支持环保及促进与股东的有效沟通,并鼓励股东透过网站浏览公司通讯,以代替通过邮件收取印刷本。股东如需收取印刷本,可透过书面或电邮方式通知公司。此函件针对非登记股东,即那些将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国鸿氢能董事长及执行董事陈晓敏先生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此通知。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国鸿氢能」,股份代号:9663)宣布,根据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第2.07B条以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将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包括董事局报告、年度账目、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将透过国鸿氢能官方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提供。此举旨在支持环保及促进与股东的有效沟通,并鼓励股东透过网站浏览公司通讯,以代替通过邮件收取印刷本。股东如需收取印刷本,可透过书面或电邮方式通知公司。此函件针对非登记股东,即那些将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国鸿氢能董事长及执行董事陈晓敏先生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此通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