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国鸿氢能科技(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国鸿氢能」,股份代号:9663)宣布,根据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第2.07B条以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将以电子方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包括董事局报告、年度账目、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将透过国鸿氢能官方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提供。此举旨在支持环保及促进与股东的有效沟通,并鼓励股东透过网站浏览公司通讯,以代替通过邮件收取印刷本。股东如需收取印刷本,可透过书面或电邮方式通知公司。此函件针对非登记股东,即那些将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国鸿氢能董事长及执行董事陈晓敏先生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