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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粵控股:(I) 建議按記錄日期每持有五(5) 股現有股份獲發九(9) 股公開發售股份之基準進行公開發售;(II) 關連交易;及(III) 清洗豁免之通函

金粤控股:(I) 建议按记录日期每持有五(5) 股现有股份获发九(9) 股公开发售股份之基准进行公开发售;(II) 关连交易;及(III) 清洗豁免之通函

香港交易所 ·  2019/12/02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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