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蓝月亮集团(蓝月亮)于2024年4月17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公司已全面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该安排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旨在扩大无纸化制度。公司通知股东,未来所有公司通讯将透过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电子方式提供,不再邮寄印刷本,除非股东特别要求。蓝月亮集团亦鼓励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并提供了回条以便股东回复。股东可选择继续以印刷本形式接收公司通讯,但需每年更新指示或直至指示被撤回、取代或股东身份终止。公司强调,若股东未能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公司将按照既定安排行事,并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