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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景中國控股:穩定價格期結束、無穩定價格行動及超額配股權失效

富景中国控股:稳定价格期结束、无稳定价格行动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香港交易所 ·  04/24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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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富景中國控股)於2024年4月24日宣布,其股份發售的穩定價格期已經結束,並且在該期間內沒有進行任何穩定價格行動。同時,公司亦指出超額配股權已於同日失效,由於配售並無超額分配,因此沒有股份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此外,公司確認在穩定價格期結束後,已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的公眾持股量規定,即至少25%的已發行股份由公眾持有。該公告由公司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張永剛先生代表董事會發出。
富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富景中國控股)於2024年4月24日宣布,其股份發售的穩定價格期已經結束,並且在該期間內沒有進行任何穩定價格行動。同時,公司亦指出超額配股權已於同日失效,由於配售並無超額分配,因此沒有股份會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此外,公司確認在穩定價格期結束後,已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的公眾持股量規定,即至少25%的已發行股份由公眾持有。該公告由公司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張永剛先生代表董事會發出。
富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富景中国控股)于2024年4月24日宣布,其股份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经结束,并且在该期间内没有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同时,公司亦指出超额配股权已于同日失效,由于配售并无超额分配,因此没有股份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此外,公司确认在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已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即至少25%的已发行股份由公众持有。该公告由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张永刚先生代表董事会发出。
富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富景中国控股)于2024年4月24日宣布,其股份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经结束,并且在该期间内没有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同时,公司亦指出超额配股权已于同日失效,由于配售并无超额分配,因此没有股份会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此外,公司确认在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已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即至少25%的已发行股份由公众持有。该公告由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张永刚先生代表董事会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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