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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于2024年5月7日宣布,已与贷款人签订补充融资协议,修订原先于2023年12月20日公告的500,000,000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条款。根据新的补充融资协议,该融资的最后到期日将延长至2025年2月3日。此外,融资协议包含越秀地产需遵守的持股及管理契诺,若其控股股东越秀企业的持股降至少于30%,或不再是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将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宣布所有债项立即到期应付。目前,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约43.39%的已发行股份。越秀地产将遵循上市规则第13.21条,于其后续的中期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