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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醫藥:須予披露交易 -於江西一脈陽光集團之基石投資

新锐医药:须予披露交易 -于江西一脉阳光集团之基石投资

香港交易所 ·  05/2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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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醫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新銳醫藥)於2024年5月28日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中國新銳與江西一脈陽光集團、中信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及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簽訂基石投資協議。根據協議,中國新銳將以12,000,000港元認購江西一脈陽光集團的投資者股份,不包括將支付的經紀佣金及徵費。該基石投資因涉及最高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按照上市規則構成須予披露交易。江西一脈陽光集團為專門從事醫學影像服務的醫療集團,新銳醫藥董事會認為此次投資符合公司多元化發展策略,並有助於為股東帶來長期投資回報。投資完成須待若干先決條件達成,包括相關批准、許可或豁免,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接受等。若條件未能達成,基石投資協議將終止。新銳醫藥亦同意在上市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內不出售任何基於協議購買的投資者股份。
新銳醫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新銳醫藥)於2024年5月28日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中國新銳與江西一脈陽光集團、中信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及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簽訂基石投資協議。根據協議,中國新銳將以12,000,000港元認購江西一脈陽光集團的投資者股份,不包括將支付的經紀佣金及徵費。該基石投資因涉及最高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按照上市規則構成須予披露交易。江西一脈陽光集團為專門從事醫學影像服務的醫療集團,新銳醫藥董事會認為此次投資符合公司多元化發展策略,並有助於為股東帶來長期投資回報。投資完成須待若干先決條件達成,包括相關批准、許可或豁免,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接受等。若條件未能達成,基石投資協議將終止。新銳醫藥亦同意在上市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內不出售任何基於協議購買的投資者股份。
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锐医药)于2024年5月28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新锐与江西一脉阳光集团、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基石投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新锐将以12,000,000港元认购江西一脉阳光集团的投资者股份,不包括将支付的经纪佣金及征费。该基石投资因涉及最高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按照上市规则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江西一脉阳光集团为专门从事医学影像服务的医疗集团,新锐医药董事会认为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多元化发展策略,并有助于为股东带来长期投资回报。投资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包括相关批准、许可或豁免,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接受等。若条件未能达成,基石投资协议将终止。新锐医药亦同意在上市日期起计十二个月内不出售任何基于协议购买的投资者股份。
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锐医药)于2024年5月28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新锐与江西一脉阳光集团、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基石投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新锐将以12,000,000港元认购江西一脉阳光集团的投资者股份,不包括将支付的经纪佣金及征费。该基石投资因涉及最高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按照上市规则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江西一脉阳光集团为专门从事医学影像服务的医疗集团,新锐医药董事会认为此次投资符合公司多元化发展策略,并有助于为股东带来长期投资回报。投资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包括相关批准、许可或豁免,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接受等。若条件未能达成,基石投资协议将终止。新锐医药亦同意在上市日期起计十二个月内不出售任何基于协议购买的投资者股份。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