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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SS:香港電訊有限公司的第三次經修訂及經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包括截至2024年5月30日的修訂)

香港电讯-SS:香港电讯有限公司的第三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包括截至2024年5月30日的修订)

香港交易所 ·  05/30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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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有限公司於2024年5月30日的特別決議案中,通過了第三次經修訂及經重列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該修訂涵蓋了公司的股份轉讓、股息分派政策、董事會權力、核數師職務等多項內容。此次修訂旨在使公司的組織章程與信託契約條文保持一致,並符合開曼群島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修訂內容包括對股東大會通告的送達方式、董事會會議程序、股份資本化、以及清盤後資產分派等方面的條文更新。此外,修訂亦涉及到董事會可根據需要調整潛在債務還款後向託管人-經理宣派及分派本集團的百分之一百年度經調整資金流的政策。該修訂的通過將進一步規範公司治理結構,並為股東權益提供更明確的保障。
香港電訊有限公司於2024年5月30日的特別決議案中,通過了第三次經修訂及經重列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該修訂涵蓋了公司的股份轉讓、股息分派政策、董事會權力、核數師職務等多項內容。此次修訂旨在使公司的組織章程與信託契約條文保持一致,並符合開曼群島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修訂內容包括對股東大會通告的送達方式、董事會會議程序、股份資本化、以及清盤後資產分派等方面的條文更新。此外,修訂亦涉及到董事會可根據需要調整潛在債務還款後向託管人-經理宣派及分派本集團的百分之一百年度經調整資金流的政策。該修訂的通過將進一步規範公司治理結構,並為股東權益提供更明確的保障。
香港电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的特别决议案中,通过了第三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该修订涵盖了公司的股份转让、股息分派政策、董事会权力、核数师职务等多项内容。此次修订旨在使公司的组织章程与信托契约条文保持一致,并符合开曼群岛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内容包括对股东大会通告的送达方式、董事会会议程序、股份资本化、以及清盘后资产分派等方面的条文更新。此外,修订亦涉及到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调整潜在债务还款后向托管人-经理宣派及分派本集团的百分之一百年度经调整资金流的政策。该修订的通过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为股东权益提供更明确的保障。
香港电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的特别决议案中,通过了第三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该修订涵盖了公司的股份转让、股息分派政策、董事会权力、核数师职务等多项内容。此次修订旨在使公司的组织章程与信托契约条文保持一致,并符合开曼群岛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内容包括对股东大会通告的送达方式、董事会会议程序、股份资本化、以及清盘后资产分派等方面的条文更新。此外,修订亦涉及到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调整潜在债务还款后向托管人-经理宣派及分派本集团的百分之一百年度经调整资金流的政策。该修订的通过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为股东权益提供更明确的保障。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