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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鑫新能源:須予披露交易 - 認購基金

协鑫新能源:须予披露交易 - 认购基金

香港交易所 ·  06/25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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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於2024年6月25日向基金提交了認購申請,申請認購總金額為美金14,000,000元的基金獨立投資組合Asia-IO Clean Energy Partners SP的14,000股A類股份。該認購事項按上市規則第14章的規定須予披露,但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為透過投資能源及其他相關先進製造業的上市及非上市資產以尋求長期最大化絕對回報。本公司認為,透過此次認購,能夠平衡及多元化其投資組合,並有潛在的資本增值。認購基金的管理費為2.0%,且基金的期限為首次交割日後六年,有可能延長至八年。本公司表示,認購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於2024年6月25日向基金提交了認購申請,申請認購總金額為美金14,000,000元的基金獨立投資組合Asia-IO Clean Energy Partners SP的14,000股A類股份。該認購事項按上市規則第14章的規定須予披露,但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為透過投資能源及其他相關先進製造業的上市及非上市資產以尋求長期最大化絕對回報。本公司認為,透過此次認購,能夠平衡及多元化其投資組合,並有潛在的資本增值。認購基金的管理費為2.0%,且基金的期限為首次交割日後六年,有可能延長至八年。本公司表示,認購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向基金提交了认购申请,申请认购总金额为美金14,000,000元的基金独立投资组合Asia-IO Clean Energy Partners SP的14,000股A类股份。该认购事项按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须予披露,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基金的主要投资目标为透过投资能源及其他相关先进制造业的上市及非上市资产以寻求长期最大化绝对回报。本公司认为,透过此次认购,能够平衡及多元化其投资组合,并有潜在的资本增值。认购基金的管理费为2.0%,且基金的期限为首次交割日后六年,有可能延长至八年。本公司表示,认购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向基金提交了认购申请,申请认购总金额为美金14,000,000元的基金独立投资组合Asia-IO Clean Energy Partners SP的14,000股A类股份。该认购事项按上市规则第14章的规定须予披露,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基金的主要投资目标为透过投资能源及其他相关先进制造业的上市及非上市资产以寻求长期最大化绝对回报。本公司认为,透过此次认购,能够平衡及多元化其投资组合,并有潜在的资本增值。认购基金的管理费为2.0%,且基金的期限为首次交割日后六年,有可能延长至八年。本公司表示,认购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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