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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監管公告

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所 ·  07/05 05:33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長城汽車於2024年7月5日發布監事會核查意見,確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條件已達成。監事會核查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448名激勵對象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的5,992名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認為均合法有效,並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對於部分離職或降職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進行了回購注銷,監事會認為此舉符合相關規定,並不會影響公司股票分布情況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
長城汽車於2024年7月5日發布監事會核查意見,確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行權條件已達成。監事會核查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448名激勵對象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的5,992名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認為均合法有效,並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對於部分離職或降職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進行了回購注銷,監事會認為此舉符合相關規定,並不會影響公司股票分布情況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
长城汽车于2024年7月5日发布监事会核查意见,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已达成。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448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5,99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认为均合法有效,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对于部分离职或降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相关规定,并不会影响公司股票分布情况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长城汽车于2024年7月5日发布监事会核查意见,确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已达成。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的448名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5,99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认为均合法有效,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对于部分离职或降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相关规定,并不会影响公司股票分布情况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