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中國金茂:須予披露交易 行使優先收購權

中国金茂:须予披露交易 行使优先收购权

香港交易所 ·  07/05 09:44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中國金茂於2024年7月5日宣布,根據2011年11月24日與華福證券簽訂的優先收購權協議,金茂集團已向華福證券發出行權通知,原則上以人民幣966,000,000元行使優先收購權。該行動旨在籌集資金以支持集團運營和業務發展,並將集團持有的相關物業進行證券化。金茂集團擁有專項計劃下資產支持證券或基礎資產的優先收購權。若最終行權標的為基礎資產,則行使價格需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評估及備案。此次交易由於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金茂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酒店管理、物業管理、會議及展覽服務及房地產租賃,而上海樅茂主要從事企業管理服務和商務諮詢。華福證券則主要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中國金茂於2024年7月5日宣布,根據2011年11月24日與華福證券簽訂的優先收購權協議,金茂集團已向華福證券發出行權通知,原則上以人民幣966,000,000元行使優先收購權。該行動旨在籌集資金以支持集團運營和業務發展,並將集團持有的相關物業進行證券化。金茂集團擁有專項計劃下資產支持證券或基礎資產的優先收購權。若最終行權標的為基礎資產,則行使價格需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評估及備案。此次交易由於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金茂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酒店管理、物業管理、會議及展覽服務及房地產租賃,而上海樅茂主要從事企業管理服務和商務諮詢。華福證券則主要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中国金茂于2024年7月5日宣布,根据2011年11月24日与华福证券签订的优先收购权协议,金茂集团已向华福证券发出行权通知,原则上以人民币966,000,000元行使优先收购权。该行动旨在筹集资金以支持集团运营和业务发展,并将集团持有的相关物业进行证券化。金茂集团拥有专项计划下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资产的优先收购权。若最终行权标的为基础资产,则行使价格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及备案。此次交易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金茂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及房地产租赁,而上海枞茂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服务和商务咨询。华福证券则主要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中国金茂于2024年7月5日宣布,根据2011年11月24日与华福证券签订的优先收购权协议,金茂集团已向华福证券发出行权通知,原则上以人民币966,000,000元行使优先收购权。该行动旨在筹集资金以支持集团运营和业务发展,并将集团持有的相关物业进行证券化。金茂集团拥有专项计划下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资产的优先收购权。若最终行权标的为基础资产,则行使价格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及备案。此次交易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金茂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及房地产租赁,而上海枞茂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服务和商务咨询。华福证券则主要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