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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轈控股: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獲發四(4)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

冠轈控股: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四(4)股供股股份之基准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

香港交易所 ·  07/1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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