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并配合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无纸化上市机制及电子发布公司通讯规定,本公司已全面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该公司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本公司将不再向股东寄发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股东需主动于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查阅相关文件。此外,本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邮地址以便接收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可透过回条上的二维码或书面形式提供电邮地址。若股东希望继续收取印刷版公司通讯,需填写回条并于一年内有效,除非有更新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