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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高控股: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雅高控股: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香港交易所 ·  09/05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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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9月6日通知其註冊股東,公司的中期報告已經發布,並可於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新聞網站上電子形式查閱。此舉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於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無紙化上市制度和電子發布公司通訊的規定。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及時接收未來的公司通訊,股東可通過掃描回條上的個人化二維碼或以書面形式回覆。若股東未能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則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以獲取公司通訊,或將來公司將以印刷形式發送需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繼續以印刷形式接收公司通訊,並需於一年內向股份過戶處提出。
雅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9月6日通知其註冊股東,公司的中期報告已經發布,並可於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新聞網站上電子形式查閱。此舉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於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無紙化上市制度和電子發布公司通訊的規定。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及時接收未來的公司通訊,股東可通過掃描回條上的個人化二維碼或以書面形式回覆。若股東未能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則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以獲取公司通訊,或將來公司將以印刷形式發送需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繼續以印刷形式接收公司通訊,並需於一年內向股份過戶處提出。
雅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知其注册股东,公司的中期报告已经发布,并可于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所新闻网站上电子形式查阅。此举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无纸化上市制度和电子发布公司通讯的规定。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及时接收未来的公司通讯,股东可通过扫描回条上的个人化二维码或以书面形式回复。若股东未能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则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以获取公司通讯,或将来公司将以印刷形式发送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以印刷形式接收公司通讯,并需于一年内向股份过户处提出。
雅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知其注册股东,公司的中期报告已经发布,并可于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所新闻网站上电子形式查阅。此举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无纸化上市制度和电子发布公司通讯的规定。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及时接收未来的公司通讯,股东可通过扫描回条上的个人化二维码或以书面形式回复。若股东未能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则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以获取公司通讯,或将来公司将以印刷形式发送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以印刷形式接收公司通讯,并需于一年内向股份过户处提出。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