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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海外監管公告 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見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海外监管公告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香港交易所 ·  09/1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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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東航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東航國控」)已於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間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增持過程中,中國東航集團透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152,157,306股,東航國控則透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統增持152,156,000股,各自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68%。增持後,中國東航集團及東航國控合計持股比例達到54.26%。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對此次增持行為進行了專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確認增持主體具備增持資格,且增持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無需發出要約收購。公司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將相關公告及法律意見書提交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東航國際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東航國控」)已於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間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增持過程中,中國東航集團透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152,157,306股,東航國控則透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統增持152,156,000股,各自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68%。增持後,中國東航集團及東航國控合計持股比例達到54.26%。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對此次增持行為進行了專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確認增持主體具備增持資格,且增持行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無需發出要約收購。公司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將相關公告及法律意見書提交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东航国控」)已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过程中,中国东航集团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2,157,306股,东航国控则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增持152,156,000股,各自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增持后,中国东航集团及东航国控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4.26%。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此次增持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增持主体具备增持资格,且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需发出要约收购。公司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相关公告及法律意见书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东航国控」)已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过程中,中国东航集团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2,157,306股,东航国控则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增持152,156,000股,各自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增持后,中国东航集团及东航国控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4.26%。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此次增持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增持主体具备增持资格,且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需发出要约收购。公司已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相关公告及法律意见书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