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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業集團:致登記股東之信函及回條 -股東特別大會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之發佈通知

佳兆业集团:致登记股东之信函及回条 -股东特别大会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之发布通知

香港交易所 ·  11/29 07:23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2024年11月29日,佳兆業集團宣布已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符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2.07條。公司通訊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供股東查閱。若股東選擇接收印刷版本,公司將免費提供。\\n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郵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訊。股東可透過掃描專屬二維碼或填寫回條提供電郵地址。若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股東可能無法收到公司通訊的發佈通知,需主動查閱公司網站。\\n如股東希望繼續接收印刷版公司通訊,需填寫回條或發送電郵至公司指定地址,該指示自收到日起一年內有效。若有任何疑問,股東可通過電郵聯繫公司。
2024年11月29日,佳兆業集團宣布已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符合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2.07條。公司通訊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供股東查閱。若股東選擇接收印刷版本,公司將免費提供。\\n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郵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訊。股東可透過掃描專屬二維碼或填寫回條提供電郵地址。若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股東可能無法收到公司通訊的發佈通知,需主動查閱公司網站。\\n如股東希望繼續接收印刷版公司通訊,需填寫回條或發送電郵至公司指定地址,該指示自收到日起一年內有效。若有任何疑問,股東可通過電郵聯繫公司。
2024年11月29日,佳兆业集团宣布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载至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供股东查阅。若股东选择接收印刷版本,公司将免费提供。\\n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邮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讯。股东可透过扫描专属二维码或填写回条提供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股东可能无法收到公司通讯的发布通知,需主动查阅公司网站。\\n如股东希望继续接收印刷版公司通讯,需填写回条或发送电邮至公司指定地址,该指示自收到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任何疑问,股东可通过电邮联系公司。
2024年11月29日,佳兆业集团宣布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载至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供股东查阅。若股东选择接收印刷版本,公司将免费提供。\\n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邮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最新的公司通讯。股东可透过扫描专属二维码或填写回条提供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股东可能无法收到公司通讯的发布通知,需主动查阅公司网站。\\n如股东希望继续接收印刷版公司通讯,需填写回条或发送电邮至公司指定地址,该指示自收到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任何疑问,股东可通过电邮联系公司。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