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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海投資:(1)粵海投資建議以實物分派粵海置地股份的方式宣派特別股息;(2)記錄日期及暫停辦理粵海投資股東登記手續;及(3)根據《上市規則》第14A.60(1)條的持續關連交易

粤海投资:(1)粤海投资建议以实物分派粤海置地股份的方式宣派特别股息;(2)记录日期及暂停办理粤海投资股东登记手续;及(3)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1)条的持续关连交易

香港交易所 ·  12/0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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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海投資有限公司建議以實物分派方式派發特別股息,向合資格股東按每持有1股粵海投資股份獲發0.193股粵海置地股份的基準分派約73.72%的粵海置地股份。此舉需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後方可作實。建議分派完成後,粵海置地將不再為粵海投資的附屬公司。粵海投資擬透過此次分派剝離物業發展業務,以精簡業務活動、集中資源於核心水資源業務,並釋放公司價值。同時,此舉將有利於粵海置地更有效地發揮粵海控股的資源和支持優勢,促進其在大灣區的業務發展。粵海投資將於2025年1月14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以釐定享有建議分派的權利。預計粵海置地分派股份的股票證書將於2025年1月21日或前後寄發予合資格股東。非合資格股東將收取現金替代派付。粵海投資提醒股東,建議分派的實施可能會或可能不會生效,並呼籲投資者在買賣相關股份時審慎行事。
粵海投資有限公司建議以實物分派方式派發特別股息,向合資格股東按每持有1股粵海投資股份獲發0.193股粵海置地股份的基準分派約73.72%的粵海置地股份。此舉需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後方可作實。建議分派完成後,粵海置地將不再為粵海投資的附屬公司。粵海投資擬透過此次分派剝離物業發展業務,以精簡業務活動、集中資源於核心水資源業務,並釋放公司價值。同時,此舉將有利於粵海置地更有效地發揮粵海控股的資源和支持優勢,促進其在大灣區的業務發展。粵海投資將於2025年1月14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以釐定享有建議分派的權利。預計粵海置地分派股份的股票證書將於2025年1月21日或前後寄發予合資格股東。非合資格股東將收取現金替代派付。粵海投資提醒股東,建議分派的實施可能會或可能不會生效,並呼籲投資者在買賣相關股份時審慎行事。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议以实物分派方式派发特别股息,向合资格股东按每持有1股粤海投资股份获发0.193股粤海置地股份的基准分派约73.72%的粤海置地股份。此举需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建议分派完成后,粤海置地将不再为粤海投资的附属公司。粤海投资拟透过此次分派剥离物业发展业务,以精简业务活动、集中资源于核心水资源业务,并释放公司价值。同时,此举将有利于粤海置地更有效地发挥粤海控股的资源和支持优势,促进其在大湾区的业务发展。粤海投资将于2025年1月14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厘定享有建议分派的权利。预计粤海置地分派股份的股票证书将于2025年1月21日或前后寄发予合资格股东。非合资格股东将收取现金替代派付。粤海投资提醒股东,建议分派的实施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生效,并呼吁投资者在买卖相关股份时审慎行事。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建议以实物分派方式派发特别股息,向合资格股东按每持有1股粤海投资股份获发0.193股粤海置地股份的基准分派约73.72%的粤海置地股份。此举需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建议分派完成后,粤海置地将不再为粤海投资的附属公司。粤海投资拟透过此次分派剥离物业发展业务,以精简业务活动、集中资源于核心水资源业务,并释放公司价值。同时,此举将有利于粤海置地更有效地发挥粤海控股的资源和支持优势,促进其在大湾区的业务发展。粤海投资将于2025年1月14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厘定享有建议分派的权利。预计粤海置地分派股份的股票证书将于2025年1月21日或前后寄发予合资格股东。非合资格股东将收取现金替代派付。粤海投资提醒股东,建议分派的实施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生效,并呼吁投资者在买卖相关股份时审慎行事。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