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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子城科技:於2024年12月12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赤子城科技:于2024年12月12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所 ·  2024/12/12 19:12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赤子城科技於2024年12月12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所有提呈決議案均獲正式通過。股東批准了公司與BGFG、JJQJ及JZZT於2024年6月27日訂立的股份購買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授權董事會配發及發行代價股份。此外,股東亦批准採納新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NBT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根據投票結果,第1項決議案獲全票通過,第2項決議案獲95.82%贊成票。NBT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規定,可授予的獎勵所涉及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其中,授予服務提供者的獎勵所涉及的股份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BGFG持有公司8.39%股份,因在股份購買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第1項決議案放棄投票。會議由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擔任監票員。公司執行董事劉春河、李平、葉椿建、蘇鑒,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高明、池書進、黃斯沉均出席了此次股東特別大會。
赤子城科技於2024年12月12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所有提呈決議案均獲正式通過。股東批准了公司與BGFG、JJQJ及JZZT於2024年6月27日訂立的股份購買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授權董事會配發及發行代價股份。此外,股東亦批准採納新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NBT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根據投票結果,第1項決議案獲全票通過,第2項決議案獲95.82%贊成票。NBT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規定,可授予的獎勵所涉及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其中,授予服務提供者的獎勵所涉及的股份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BGFG持有公司8.39%股份,因在股份購買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而須就第1項決議案放棄投票。會議由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擔任監票員。公司執行董事劉春河、李平、葉椿建、蘇鑒,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高明、池書進、黃斯沉均出席了此次股東特別大會。
赤子城科技于2024年12月12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所有提呈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股东批准了公司与BGFG、JJQJ及JZZT于2024年6月27日订立的股份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授权董事会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此外,股东亦批准采纳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NBT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根据投票结果,第1项决议案获全票通过,第2项决议案获95.82%赞成票。NBT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定,可授予的奖励所涉及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其中,授予服务提供者的奖励所涉及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BGFG持有公司8.39%股份,因在股份购买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而须就第1项决议案放弃投票。会议由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监票员。公司执行董事刘春河、李平、叶椿建、苏鉴,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高明、池书进、黄斯沉均出席了此次股东特别大会。
赤子城科技于2024年12月12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所有提呈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股东批准了公司与BGFG、JJQJ及JZZT于2024年6月27日订立的股份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授权董事会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此外,股东亦批准采纳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NBT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根据投票结果,第1项决议案获全票通过,第2项决议案获95.82%赞成票。NBT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定,可授予的奖励所涉及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其中,授予服务提供者的奖励所涉及的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BGFG持有公司8.39%股份,因在股份购买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而须就第1项决议案放弃投票。会议由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监票员。公司执行董事刘春河、李平、叶椿建、苏鉴,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高明、池书进、黄斯沉均出席了此次股东特别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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