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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年度)

深证信a股 ·  2017/07/03 12:0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2017 年 6 月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重要事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上海莱

士”)对外公布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广发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

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1、债券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6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5.60%,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内固

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可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

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投资者可选择是

否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如投资者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未被

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6、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3 年 3 月 26 日。

7、付息日: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3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8、本金兑付日:2018 年 3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3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本金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9、利率上调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

为 0.01%。

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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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登记回售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

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

调。

12、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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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前身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由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以下简称

“美国莱士”)和上海市血液中心血制品输血器材经营公司于 1988 年 10 月 29 日

在上海合资成立。2004 年 6 月,原合资中方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市血液中心制品输血器材经营公司 2003 年 3 月 14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更名为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 50%股权转让给科瑞天

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天诚”)。2006 年 11 月,公司原合资外方美

国莱士将其持有的 50%股权转让给莱士中国有限公司(RAAS China Limited,以

下简称“莱士中国”)。2007 年 1 月 17 日经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7

号文批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 200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12,000 万元

为基准,按 1:1 的比例折成 12,000 万股股本,依法整体变更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746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2008 年 6 月 11 日,公司通过网下向配售

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发行股票 4,000 万股。

2010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0

年中期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合

计转增股本 11,200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7,200 万股。

2012 年 4 月 19 日,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2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

转增股本 21,760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48,960 万股。

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恒业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傅建平、肖湘阳发行股份 93,652,444 股,用于收购郑州邦和

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和药业”,现改名为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郑州莱士”)100.00%股权,同时向莱士中国非公开发行 2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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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邦和药业的持续发展,以及补充本公司营运资金。增

发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609,252,444 股。

2014 年 9 月 10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4

年 9 月 24 日总股本 609,252,44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609,252,444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218,504,888 股。

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根据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对<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4 年中期分配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以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本次实际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为 3,126,6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1,221,631,488 股。

201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3 号),核准公司向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

伙 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燕玲发行股份

143,610,322 股,用于收购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生物”)89.77%

股权。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同路项目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

股份 143,610,322 股在深交所上市,增发后公司总数增至 1,365,241,81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88,107 股。同路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新增股份 12,888,107 股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深交所上市,增发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1,378,129,917 股。

2015 年 9 月 8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378,129,91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378,129,917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756,259,834 股。

2015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首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1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共 2,493,228 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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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期权,行权价格为 15.78 元,本公司增加股本 2,493,228.00 元,由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一次缴足,变更后的股本为 2,758,753,062.00 元。

2016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758,753,062 股为基数,

以 资 本 公 积向 全 体 股东 每 10 股 转增 8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股 本 增 加 至

4,965,755,511 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4,965,755,511 股注册资本

496,575.5511 万元。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莱士中国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2.13%和 30.39%,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郑跃文先

生和黄凯先生。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测

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

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

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

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26 亿元,同比增长 15.54%,增加的主要

原因是:因公司改进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利用率,故其他血液制

品销售数量上升,营业收入及利润均较上年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白蛋白、

静丙、其他血液制品、中药产品及食品等,发行人 2016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3.15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99.52%。发行人 2016 年度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0.11 亿

元,占营业收入的 0.48%。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 132.26 亿元、117.09 亿元,较 2015 年末分别增长 14.45%

和 9.85%。

2016 年,公司调动各方资源,加大了浆站的开发力度,自 2015 年 9 月起,

公司取得新设 5 家单采血浆站的批文。截止披露日,公司 3 家新设浆站武宁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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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保康莱士、青田莱士均已获得单采血浆许可证,其中武宁莱士、保康莱士于 2017

年 1 月开始正式采浆,青田莱士于 2017 年 4 月开始正式采浆;另外 2 家新设浆

站汕尾浆站及陆河浆站正在建设中。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

路生物和浙江海康)拥有单采血浆站 35 家(含本公司在建 2 家),采浆范围涵盖

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 10 个省(自

治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且目前仅

公司在海南、内蒙两省(自治区)开设了单采血浆站。

2016 年,公司提出打造“智慧浆站”的概念,开创集数字化、可视化、互

联网化、智能化为一体的新时期智慧型浆站,在确保提高现有固定浆员复采率的

基础上积极发展更多潜在浆员,全年采浆量接近 900 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

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6 年,公司继续深化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的优化和执行,通过改进工艺

技术水平,提升原单位血浆单产品的产出量,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的利用率,降

低生产成本,夯实公司质量与品牌优势的同时,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016 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深化与区域龙头经销商合作,进一步加强产

品品牌建设,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营销网络构建,强化终端管理,增强公

司营销能力。

2016 年,公司参与设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借力资

本市场和多方资源,通过尝试新的发展模式,对医疗医药健康产业进行直接投资

及从事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投资活动,更好地发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

优势,推动公司创新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生态圈的健康发展。

1、营业收入构成(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行业分类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326,250,348.75 100.00% 2,013,321,629.25 100.00% 15.54%

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和销售 2,248,131,046.86 96.65% 1,954,099,708.95 97.06% 15.05%

中药产品及食品 66,865,242.67 2.87% 57,129,265.83 2.8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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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11,254,059.22 0.48% 2,092,654.47 0.10% 437.79%

分产品

白蛋白 906,908,275.67 38.99% 822,059,967.47 40.83% 10.32%

静丙 848,304,289.27 36.47% 803,238,635.34 39.90% 5.61%

其他血液制品 492,918,481.92 21.19% 328,801,106.14 16.33% 49.91%

中药产品及食品 66,865,242.67 2.87% 57,129,265.83 2.84% 17.04%

其他业务收入 11,254,059.22 0.48% 2,092,654.47 0.10% 437.79%

分地区

华东地区 600,087,936.94 25.80% 553,655,964.21 27.50% 8.39%

华南地区 1,193,395,744.55 51.31% 926,716,743.05 46.03% 28.78%

华北地区 312,031,640.48 13.41% 329,440,836.79 16.36% -5.28%

东北地区 28,531,534.45 1.23% 26,350,098.54 1.31% 8.28%

西南地区 121,063,368.07 5.20% 119,262,307.63 5.92% 1.51%

西北地区 39,886,024.99 1.71% 36,624,710.99 1.82% 8.90%

出口 31,254,099.27 1.34% 21,270,968.04 1.06% 46.93%

2、营业成本构成(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本比重 本比重

直接材

643,345,437.29 76.28% 590,504,560.27 75.95% 8.95%

直接人

血液制品生产 30,890,556.75 3.66% 26,446,818.61 3.40% 16.80%

及销售 制造费

145,211,775.16 17.22% 133,381,515.53 17.15% 8.87%

小计 819,447,769.20 97.16% 750,332,894.41 96.50% 9.21%

直接材

16,493,232.19 1.96% 20,258,549.83 2.61% -18.59%

直接人

2,151,090.36 0.25% 2,459,492.58 0.32% -12.54%

中药产品及食品 工

制造费

5,313,679.65 0.63% 4,457,232.01 0.57% 19.21%

小计 23,958,002.20 2.84% 27,175,274.42 3.50% -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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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合计 843,405,771.40 100.00% 777,508,168.83 100.00% 8.48%

按产品分类(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产品分类 项目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本比重 本比重

直接材料 381,852,795.49 45.28% 341,865,908.30 43.96% 11.70%

直接人工 16,955,400.60 2.01% 17,907,156.92 2.30% -5.31%

白蛋白

制造费用 77,165,109.92 9.15% 84,177,737.18 10.83% -8.33%

小计 475,973,306.01 56.44% 443,950,802.40 57.09% 7.21%

直接材料 219,219,785.03 25.99% 219,753,376.87 28.26% -0.24%

直接人工 6,891,379.88 0.82% 3,725,776.61 0.48% 84.96%

静丙

制造费用 36,296,101.80 4.30% 24,316,848.49 3.13% 49.26%

小计 262,407,266.71 31.11% 247,796,001.97 31.87% 5.90%

直接材料 42,272,856.77 5.01% 28,885,275.10 3.72% 46.35%

直接人工 7,043,776.27 0.83% 4,813,885.08 0.62% 46.32%

其他血液产品

制造费用 31,750,563.44 3.77% 24,886,929.86 3.20% 27.58%

小计 81,067,196.48 9.61% 58,586,090.04 7.54% 38.37%

直接材料 16,493,232.19 1.96% 20,258,549.83 2.61% -18.59%

直接人工 2,151,090.36 0.25% 2,459,492.58 0.32% -12.54%

中药产品及食品

制造费用 5,313,679.65 0.63% 4,457,232.01 0.57% 19.21%

小计 23,958,002.20 2.84% 27,175,274.42 3.50% -11.84%

合计 843,405,771.40 100.00% 777,508,168.83 100.00% 8.48%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资产为 132.2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4.45%;总负债为 14.95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77.24%,主要

原因是发行人 2016 年度增加“天治星辰 5 号”和“汇博 10 号”优先级份额投资

款 4.5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17.3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9.50%。2016 年度,

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3.2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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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有者的净利润 16.1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84%。

发行人 2016 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由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7]001860 号)。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3,225,626,654.85 11,556,011,686.37 14.45

负债总额 1,495,308,955.82 843,641,191.04 77.24

股东权益 11,730,317,699.03 10,712,370,495.33 9.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708,763,369.19 10,658,472,403.13 9.8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326,250,348.75 2,013,321,629.25 15.54

营业利润 1,948,168,977.59 1,729,323,255.21 12.65

利润总额 1,959,354,638.99 1,749,191,793.33 12.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3,153,629.12 1,442,414,301.23 11.84

净利润 1,650,412,692.20 1,480,428,234.86 11.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223,427.35 762,420,968.59 -16.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5,645,860.31 -818,741,754.62 6.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621,783.35 523,920,756.05 -44.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015,374.12 468,361,171.60 -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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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7 号文批准,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3.6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扣除发行

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

人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募集完毕及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078 号和大华验字[2013]000079 号的

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

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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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6 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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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利率上调及持有人回售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

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4 日、2016 年 2 月 16 日和 2016 年 2 月 18 日发布了

《关于“12 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关于“12 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2 莱士债”票面利率不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 5.6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2 年(即

2016 年 3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5 日)固定不变。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2 莱士债”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 莱士债”本次有效回售申

报数量 0 张、回售金额 0 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

托管数量为 360 万张。

二、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的发行日为 2013 年 3 月 26 日,2014 年

至 2018 年每年的 3 月 26 日为上一年度的付息日。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支付 2016 年 3 月 26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截至债权登记日)期间利息费用

20,16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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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鹏信评[2017]跟踪第[232]号 01),维持“12 莱士债”的信用等级为 AA+,维持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正面:

国内血液制品行业景气度较好。2016 年,上游血浆资源不足、下游需求旺盛,

导致血液制品仍供不应求。此外,政府取消了对血液制品最高限价后,未来血液

制品价格有望上涨,有利于行业利润的进一步提升。

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较好,主营业务收入显著增长,毛利率有所提升。受益于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的有效整合,以及改进工艺水平,提高单位血浆多产品利用率,

2016 年公司血液制品销售情况较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3.15 亿元,较上年增长

15.10%,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63.57%,较上年提升 2.33 个百分点。

公司整体负债水平较低,财务安全性较好。截至 2017 年 3 月年末,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 14.06%,整体负债经营程度处于较低水平。此外,公司有息债务规模不

大,各项偿债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财务安全性较好。

关注:

产品质量风险。血液制品属于高风险产品,尽管公司已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但仍应防范因质量管理疏漏导致的质量风险。

公司原材料血浆采集区域相对集中。2016 年,公司前五大单采血浆站合计采

浆量占当年度公司采浆总量的比重为 31.35%;从区域分布情况看,公司原料血浆

主要来自于广西、湖南等地区,采浆区域相对集中,一旦上述区域浆站的采浆许

可证定期审批无法通过,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区域、客户集中度高。受经销商渠道因素影响,2016 年公司在

华南区域实现销售收入 11.93 亿元,占当年度销售总额的 51.31%,公司前五大客

户销售合计占比为 45.25%;公司产品销售区域、客户集中度较高。此外,2017

年公司将对现有销售渠道进行调整,减少了向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供应产品的金额,

未来需关注销售模式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公司因并购形成的商誉规模较大,需关注其减值风险。公司商誉系因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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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6 年度)

对外并购企业而形成,2016 年末账面价值为 56.41 亿元,考虑到规模较大,未来

一旦发生减值,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风险投资规模较大,未来收益不确定性较大。截止 2016 年末,公司持有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1.57 亿元,主要为股票资产;目前公司风险投资限额

提高到 40 亿元,主要为股票投资,考虑到国内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未来收益不确

定性大,未来需关注公司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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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的变动情况

根据上海莱士 2016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为刘峥先生,未发生变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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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6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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