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17-030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04 月 29 日公告
了《关于购置办公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近日,公司完成购房合同的签订工作,购房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款
(一)公司向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购
买位于上海市新江湾城科技广场 1688 弄 15 号(B2-I 五层办公楼)及 1688 弄 12
号(B2-II 七层办公楼)办公楼。上述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6,772.27 平方米,总
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 159,148,345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
玖佰壹拾肆万捌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二)公司在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向投资公司支付总价款的 50%作为首付款;
2017 年 08 月 15 日前支付剩余 50%款项。投资公司在收到公司全部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完全交付上述房屋。
(三)双方于 2017 年 09 月 15 日前向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价格申报
及相关过户申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二、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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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不可抗力外,若投资公司未能在约定期内将上述房屋完全交付给公
司,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次日起至实
际交付之日止按已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二/日计算。逾期超过 30 日的,公司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因投资公司原因致使公司无法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前取得房地产权
证的,投资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价款的 10%;自 2017 年 09 月 15
日起 360 日内,公司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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