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7-035
关于收购英德新裕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回顾简述
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于2017
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与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
及其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于2017年7月7日披露了《关
于收购新裕公司股权框架协议中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依协议
约定,本公司借给新裕公司股东人民币6000万元,投入新裕公司运营。
根据新裕公司能否在2017年9月10日按时取得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本公司可以选择:让新裕公司股东还本付息(年化利率15%),
或者以新裕公司股权抵偿给本公司。
二、进展情况
(一)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公司防范项目风险的举措落实
情况:
1.新裕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除邓国循21.156%外)质
押给本公司,此前已办妥质押手续。
2.新裕公司股东将新裕公司名下的土地、设备等资产抵押给本公
司的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还在办理中。
3.本公司已经派出财务人员接管新裕公司财务及银行印鉴,参与
新裕公司资金审批和监管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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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裕公司办理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新裕公司完成了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验收试产工作,
并于2017年8月29日取得了清远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英德市新
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10万t废旧铅酸蓄电池
技改项目及3.7万t含铅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清环
验[2017]36号),同意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年
回收利用10万t废旧铅酸蓄电池技改项目及3.7万t含铅废渣综合利用
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目前新裕公司已将申请办理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
料上报广东省环保厅,截止 2017 年 9 月 10 日,新裕公司尚未取得广
东省新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证的续证工作正按部就班
进行,正等待广东省环保厅有关部门的审核以及公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公司与新裕公司各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和《借款
合同》是以收购新裕公司股权为目标的,以实现公司产业转型,提高
公司经营业绩。现相关协议的执行仍处在公司对新裕公司的尽职调查
阶段,但基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新裕公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会对公司收购新裕公
司股权产生一定影响,存在不能达成最终股权收购协议的可能性。
如本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按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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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环保局对新裕公司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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