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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冠股份: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天科股权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7/12/03 11:00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汇冠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5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成都天科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聚焦资源于教育领域,加速公司教育业务布局,2017年12月1日,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刘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将参股子公司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科”、

“目标公司”)33.3168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以353万元转让给刘勇,与黄利民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成都天科13.8742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以147万元转让给黄

利民;12月2日,公司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

签署了《关于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成都

天科424.7191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以4,500万元转让给林州重机。上述股权转让前,

公司持有成都天科471.9101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

再持有成都天科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1

注册资本:80,168.3074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

煤炭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林州重机总资产为663,274.95

万元,净资产为295,118.55万元;2016年度,林州重机营业收入为128,388.91

万元,净利润为1,475.08万元。

林州重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2535,主营业务

涵盖煤矿机械、防爆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煤炭矿井运营服务,铸造

生铁,商业保理等数个业务板块。在立足能源装备制造与服务主营业务的同时,

为充分发挥该公司装备、技术、资本等竞争优势,将向军民融合精密制造领域拓

展。

2、自然人刘勇

刘勇,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51342619680305****,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

成都天科55.7135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为成都天科法定代表人。

3、自然人黄利民

黄利民,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51010219660221****,本次股权转让前未

持有成都天科股份。

4、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关系

林州重机、刘勇及黄利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的情况介绍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

成立日期:2002年5月30日

2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勇

经营范围: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航天器及零部件开发。销售:金属材料

(不含稀贵金属)及电子元器件、机械数据设备及配件、刀具、计算机外设、化

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

日用百货;机电一体化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机械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维修

及技术咨询;加工机械零配件;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上述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471.9101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

权。

3、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9月30日,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9,829.77 9,039.22

净资产 6,042.03 5,673.01

项目 2017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6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66.67 3,478.45

净利润 369.02 908.61

注:2016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汇冠股份与林州重机签署的《关于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受让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成都天科424.7191万元的注册资本额,转让总

价款为人民币4,500万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10日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

总价款的10%,应于成都天科提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文件之日(以行政审批机关

3

收悉该等文件之日为准)起2日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应于股权变

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以行政审批机关出具的“核准变更/备案通知书”日期为准)

的10日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0%。

2、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纳税义务,由纳税义务人依照中国

税法规定自行承担。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甲方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后生效。

(二)汇冠股份与刘勇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刘勇

1、甲方将成都天科33.3168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以353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

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5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应于成都天科提交

股权变更登记文件之前(以行政审批机关收悉该等文件之日为准)向甲方支付股

权转让总价款的70%,应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以行政审批机关换发的营

业执照日期为准)的5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

2、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纳税义务,由纳税义务人依照中国

税法规定自行承担。

3、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机关审批、经成都天科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决

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三)汇冠股份与黄利民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黄利民

1、甲方将成都天科13.8742万元的注册资本额以147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

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5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应于成都天科提交

股权变更登记文件之前(以行政审批机关收悉该等文件之日为准)向甲方支付股

权转让总价款的70%,应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以行政审批机关换发的营

业执照日期为准)的5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

2、本协议项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纳税义务,由纳税义务人依照中国

税法规定自行承担。

4

3、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机关审批、经成都天科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决

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期公司进一步明确了教育领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唯一战略方向,公司据此

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即“短期做大做强现有业务,打造一流的教育装备及教

育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期大力拓展教育服务业务(如幼儿园、民办学

校、国际学校等),形成集教育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及教育内容服务提供商为一

体的综合教育集团;长期构建教育生态圈”。

根据上述发展思路,公司未来将全面聚焦教育领域,逐步剥离非教育业务,

公司本次出售成都天科股权,正是公司上述战略落地的具体措施。本次交易预计

将产生投资收益约400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可回收现

金5,000万元,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进一步拓展教育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5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