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 东数 公告编号:2017-14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东数
股票代码:0022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 D 港辽河东路 100 号综合办公楼 605 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 D 港辽河东路 100 号综合办公楼 6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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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东数控拥有
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东数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由于质权人向经开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并在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实
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经开区法院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下达《民事裁定书》
(2017)鲁 1092 民特 4 号;11 月 7 日,经开区法院裁定准予拍卖、变卖高金科
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017 年 11 月 10 日,大连中院裁定高金科技进入重整;11 月 20 日,经开区
法院暂停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执行。2017 年 12 月 5 日,大连中
院作出(2017)辽 02 破 13-2 号通知书,通知经开区法院恢复对高金科技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票的拍卖程序。
2017 年 12 月 22 日,高金科技收到经开区法院 2017 年 12 月 19 日做出的(2017)
鲁 1092 执 853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股票 4,937.6
万股所有权归买受人威高国际所有,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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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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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高金科技、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华东数控、上市公司 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威高国际 指 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司法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由16.26%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至0.20%,通过上述方式高金科技在华东数控持股比例发
生变化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开区法院 指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大连中院 指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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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100号综合办公楼605
室
法定代表人:陈永开
注册资本:6,82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40909578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2年6月26日至2022年6月25日
主要股东:陈永开等42名自然人持有高金科技100%的股权,陈永开持股比例
为51.57%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100号综合办公楼605
室
联系电话:0411-875499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长期
其他国家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
或地区居
地
住权
陈永开 210204196110124833 男 董事长兼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魏杰 210202195606011712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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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世和 21020419541026485X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徐雁平 210204196011130971 男 董事、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张於路 210203196301316014 男 董事、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郭洪君 210204195410183531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徐军 210204195402033066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秦成立 210204195811190731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姜怀胜 210204195805243551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发行在外
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在中国境内、境外上市
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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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高金科技所持有的华东数控4,937.6万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
根据SDPX-2010-003号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高金科技持有
华东数控的股票数量由5,000万股减少至62.4万股,持股比例由16.26%减少至0.20%,
高金科技不再为华东数控的第一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已拥有权益的股权
上述司法拍卖外,高金科技目前正处于重整程序中。未来 12 个月存在因执行
《重整计划》或转入破产清算后处置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剩余股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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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根据经开区法院出具的(2017)鲁1092执853号之二
《执行裁定书》执行划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金科技持有华东数控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16.26%。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金科技持有华东数控6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0.20%。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由于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经开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请求处置、拍卖、变卖高金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5,000万股股份,并在被担保的主债
权及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经开区法院2017年10月25日下达《民事裁定
书》(2017)鲁1092民特4号。
2017年10月31日,经开区法院裁定冻结高金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5,000万
股。11月7日,经开区法院做出(2017)鲁1092执853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
卖高金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4,937.6万股。
大连中院于2017年11月10日裁定高金科技进入重整;11月20日,经开区法院暂
停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执行。
大连中院于2017年12月5日作出(2017)辽02破13-2号通知书,通知经开区法
院恢复对高金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拍卖程序。经开区法院决定恢复对高金
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拍卖程序。
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威海市房地产拍卖有限公司受经开区法院委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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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拍卖公告称:定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经开区法院(凤林法庭一楼)拍
卖华东数控股票4937.6万股。
2017年12月19日,高金科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4,937.6万股经过拍卖,被威
高国际以28,300万元竞得。
2017年12月21日,威高国际办理完毕华东数控股票4,937.6万股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12月22日,高金科技收到经开区法院2017年12月19日做出的(2017)
鲁1092执85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股票4,937.6万
股所有权归买受人威高国际所有,买受人威高国际可持裁定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高金科技持有的62.4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全部被用于质押,
且均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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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存在被司法划转华东数
控股票的行为。
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股票62.4万股,于2017年9月6日被司法转让。
二、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高金科技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
买卖华东数控股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
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买卖华东数控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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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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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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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司法裁定文件
4、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备置地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 6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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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威海市
股票简称 *ST 东数 股票代码 002248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开发区双 D 港辽河东
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称 注册地 路 100 号综合办公楼
605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0,0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6.2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49,376,000.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比例:16.06%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高金科技目前正处于重整程序中,未来 12 个月存在因执行《重整计划》或
否拟于未来 12 个
转入破产清算后处置高金科技持有的华东数控剩余股权的可能。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其他: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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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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