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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印象:关于“16三湘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8/02/01 11:00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编号:2018-009

债券代码:112363 债券简称:16 三湘债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三湘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原名“三湘股

份有限公司”)《三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

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2年的

票面利率为6.25%,在本次债券的第2年末,公司选择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100个

基点,即本次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25%并固定不变。(注:1个基点

为0.01%)。

2、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

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

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

4、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6

三湘债”。截至2018年2月1日,“16三湘债”的收盘价为99.40元/张,略低于回售价格,

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5、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2018年2月2日。

1

6、回售登记期: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

7、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年3月23日。

8、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期间利息。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三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三湘债,112363。

3、发行人: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0.00亿元。

5、债券存续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6.25%,后1年的票面利

率为7.25%。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

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

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起息日:2016年3月23日。

10、付息日: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3日(如遇法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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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3

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12月的评级结果,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

有限公司2017年6月的跟踪评级结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2、担保情况:深圳市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以其持有的10,073.45平方

米的深圳三湘海尚花园商铺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中同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10月的评估结果,抵押资产于2015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

180,457.66万元,为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80倍。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4 月 的 评 估 结 果 , 抵 押 资 产 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186,233.46万元,为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86倍。当发行人未按时偿付当期本息,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债券受托管理人可启动抵押资产处置方案,以加速

清偿本次债券。

13、上市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前2年(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票面年利率为

6.2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的第2年末,公司选择上调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在本次债券后1年(2018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2日)

的票面利率为7.25%并固定不变。

三、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合计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00元。

3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

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

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本次债券票面利

率调整的决定。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3月23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年3月23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

为6.25%。每1手“16三湘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2.5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0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25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

记结果对本次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

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

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次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

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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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

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晓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 333 号 10 楼

联系电话:021-65361223

传真:021-65363272

邮政编码:200434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昊、郑云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楼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4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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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赖兴文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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