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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华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8/07/10 12:00

证券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华特 编号:2018-018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34,331,4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2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 华特广场

咨询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真电话:0531-8519860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