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购买公司
股票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帆节能”)100%股权。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与五莲海复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莲海复”)、五莲华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五莲华石”)、周赛、郑宇、高荣岗、潘芝芳、梁超英、鲍
大维、刘珊、邓燕波签署关于收购瑞帆节能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3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江苏瑞帆节
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瑞帆节能股权转
让方五莲海复和五莲华石在收到股权转让款之后,需各自分别将股权转让款中的
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江苏神通股票。
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9,780 万元,五莲海
复和五莲华石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
完成第一期不低于 4,000 万元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已支付完毕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6,520 万元,根据《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莲海复
和五莲华石在收到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需各自分别将第二
期股权转让款中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江苏神通股票,合计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金
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并自购买完成之日起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自愿锁
定,具体锁定期限及解锁条件详见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瑞帆
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之“四、股权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莲海复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完成第二期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
莲华石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并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完成第二
期购买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五莲海复和五莲华石第二期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
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股数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总股本比例
交易对方
(股) (元/股) (元) (%)
五莲海复 3,882,569 6.5197 25,313,346.12 0.80
五莲华石 3,997,100 6.2719 25,069,220.82 0.82
合计 7,879,669 6.3958 50,382,566.94 1.62
截止本公告日,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五莲海复和五莲华石已完成第二期购买
江苏神通股票的约定。未来,瑞帆节能股权转让方将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
定,在公司陆续支付后续交易对价后继续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股票购买情
况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