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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精制: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证信a股 ·  2018/09/25 07:30

债券代码:112227.SZ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

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二零一八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或“公司”或“利源精制”)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由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林证券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监管机构、公开市场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林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回售情况:2017年9月22日回售2,599,940张,回售金额:276,893,610元(

含利息)

债券余额:人民币74,000.60万元

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CCC,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利率:调整前6.5%,调整后7%

发行日期:2014年9月22日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重大事项

(一)“14利源债”2018年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情况

利源精制于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0日两次发布《“14利源债”2018年付

息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余额为74,000.60万元,本次派

息年度票面利率为7%,2018年付息金额为5,180.042万元,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

月21日,除息日、付息日均为2018年9月25日。

公司因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14利源债,债券代码:112227.SZ)自2018年8月3日(星期五

)上午开市起停牌。

经核查,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包括:1、第一大股东王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

永侠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并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

结;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为216,069.71万元,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4、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降

低,发生亏损8,901.94万元;5、公司全部土地房产被法院查封;6、联合信用评

级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及债项评级下调至BB;7、公司现金流量较为紧缺,流动

性严重不足,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4利源债”的利息。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

申请“14利源债”将于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本债券已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买入,原持有该债券的非合格机构

投资者可选择持有至到期或卖出该债券。

因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截至2018年9月20日,公司尚未足额支付本次债

券2018年利息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公司预

计不能按期支付“14利源债”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

券利息的支付。如公司2018年9月21日仍未足额支付本次债券2018年利息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将会导致“14利源债”自2018

年9月25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4利源债

”债券信用等级并维持主体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公告

联合评级于2018年9月25日发布了《关于下调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4利源债”债券信用等级并维持主体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联合评级持续关注了“14利源债”付息资金的筹措情况,根据利源精制2018年

9月20日发布的《“14利源债”2018年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披露:因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4利源债”的利息,公司

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息的支付。

鉴于“14利源债”的利息偿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联合评级决定将利源精制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CC”,维持主体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

利源债”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CC”。

(三)“14利源债”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

利源精制于2018年9月25日发布了《 “14利源债”无法按时付息的公告》,公

告主要内容包括:

1、本次债券违约情况

本次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9月22日,因遇法定节假日,付息日顺延至2018年

9月25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将本次债券2018年5,180.042万元利息划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

期支付“14利源债”的利息,本次债券构成实质违约。

2、违约后偿付安排

(1)本公司目前有息负债总额

截至2018年9月21日,本公司有息负债总额773,810.08万元,具体如下:

融资方式 借款余额

银行借款 348,748.15

融资租赁 154,098.97

公司债券 74,000.60

股东借款 104,467.00

民间借贷 92,495.36

合 计 773,810.08

(2)后续债务偿还计划

公司目前正积极与客户沟通,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以期缩短应收账

款账期。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筹措资金,如与保理公司、担

保公司等进行商谈,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息的支付。如有最新进展,将另行公

告。

(3)后续信息披露及配合受托管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维护投资人权

益的工作安排

本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根据会议决议内容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次债券违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违约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停牌事项

因公司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情形,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14利源债,债券代码:112227)自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上午开

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待相关情形消除后,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债券复牌。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4利源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职责,最大程度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4利源债”2018年9月20日复牌当天下跌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关注“14利源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

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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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