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6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方案等事项。公司已于2018年11
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就上
述事项进行公告。
2018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18】26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
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
回复,并对草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
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给公司带来的资产
处置收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了“(三)到港大型船
舶靠离泊锦州港需使用对应航道的风险”、“(四)合同有效期内无法正常使用标
的资产对应航道的风险”、“(五)《航道通行服务协议》有效期无法完全覆盖剩余
折旧年限的风险”、“(六)《航道通行服务协议》无法顺利延期的风险”、“(七)
因合同延期或变更,另行确定的航道通行服务费标准提高,但公司无法将成本向
下游转移,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八)发生回购情况下,
上市公司不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风险”、“(九)锦国投未来经营的风险”及“(十)
锦国投增资无法及时到位的风险”;
三、“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
了15万吨级外航道工程资产的具体情况;
四、“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标的资产的运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补充了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
五、“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标的资产后续发展情况”补充披
露了标的资产后续发展的相关情况;
六、“第五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评估明细、评估方法选择的
原因;
七、“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之“(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资产的独立性,
满足《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的具体内容;
八、“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补充披露了航道工
程资产的有关安排;
九、“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之“(二)本次交易后关联交易情况”补充披露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