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注册有
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2、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
3、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
4、发行利率
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符合
规定的用途,满足公司运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风险。
二、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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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
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
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
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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