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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8/12/28 11:00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 2018-086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是否摊薄即期回

报进行分析、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

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鲁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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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鲁银投资”)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

的分析,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鲁银投资拟支付现金购买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产权

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山东

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100.00%股

权、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山东寒亭第一

盐场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山东鲁晶制盐科技有限公司 60.00%股

权、山东盐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山东省盐业集团

鲁盐经贸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山东鲁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

股权。上述标的资产挂牌底价为 133,186.6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为

133,186.60 万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大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

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鲁银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大信备字【2018】第 3-00033 号)(以下

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对比如

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项目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748.74 -3,074.02 -16,550.91 -17,977.18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5 -0.05 -0.29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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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5 -0.05 -0.29 -0.32

收益(元/股)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

别为-0.29 元/股和-0.05 元/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备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32 元/股和-0.05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每股收益略有下

降,主要系备考报表中假设本次交易对价的资金全部来自于有息借款

并考虑了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增加融资费用 5,782.26 万元和

2,891.13 万元,但备考报表并未考虑利息费用抵税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交易前,鲁银投资主营业务主要包含粉末冶金及制品、房地

产和贸易三大板块。房地产行业容易受到市场状况以及宏观调控的影

响,业绩波动性大;2017 年公司房地产项目处于清盘阶段,且当期

没有新增接续项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70%以上。贸易板块业

务,公司按照谨慎原则,控制经营风险,缩小业务范围,导致 2017

年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

15.53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08%,公司现有业务业绩波动较大,

业绩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急需开拓新的业务板块,提升上市公司业绩

及盈利的稳定性。

通过本次交易,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将成为公司主营业

务之一,相较于公司现有业务,标的公司业务省内市场地位稳固,盈

利能力稳定,有利于公司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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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规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公司

对填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战略眼光,把

握市场机遇,突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改善组织运营效

率,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

能力。

(二)加快本次拟购入资产的资源整合,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机遇,建立更加科学、

规范的运营体系,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充分

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及时、高效地实现标的公司产销一体化发展规划,

同时加快拟购入资产和公司资产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

各方面进行规范,通过整合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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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

公司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

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

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四)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

展,为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

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以确

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及科学性。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鲁银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本次收购摊薄即

期回报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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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国

惠投资有限公司出具《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填补本次收购摊薄

即期回报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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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