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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证信A股 ·  2019/04/07 12:0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

码:000503)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停牌。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相关议案。

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购买、

出售交易,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