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北京天下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北京天下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天下秀 100%股份,并对天
下秀进行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
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7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临
2017-083),为调整战略布局、优化业务结构,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
务有限公司(下称“郡原物业”)与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华凌”)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郡原物业向沈阳华凌转让旗下全资子公司辽原物业 100%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3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临
2018-020),为引进业务团队、推进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慧金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慧金”或“目标公司”)49%股权(尚未实
缴出资)给自然人李睿韬先生,本次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作价人民币 1 元,该股权
后续对应的出资义务由李睿韬先生履行,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深圳慧金 51%股
权,为深圳慧金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
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3 月 21 日,上市公司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
2019-015),因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拟转让持有深圳慧金 51%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
不再持有深圳慧金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资产购买、出售的目的是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与本次重组无关。截
止本说明签署日,在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重
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北京天下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