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除授权事项中的第 5
项)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18 年 9 月 3 日、2018 年 9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本次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有效(即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18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关事
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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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核准批文规定的六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2020 年 1 月 18 日)。
除上述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
权的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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