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
变更签字律师的说明
基本情况: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政许可申请,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获证监会正式受理。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人和人”)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原签字律师李小峰、成胜男,现拟将签字律师
成胜男变更为张杰,变更后签字律师为张杰、李小峰。
变更事由:原签字律师成胜男从人和人离职。
成胜男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人和人对成胜男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成胜男已履行尽职调查与法律分析义
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人和人承诺对成胜男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以认可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张杰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与法律分析义务,承诺对成胜男
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和人对张杰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张杰已履行尽职调查与法律分析义务,
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成胜男的结论意见一致。人和人承诺对张杰签署的相关文
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同时,人和人承诺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
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构成
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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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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