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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关于转让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9/10/07 12:00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8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山西龙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西龙衡”)、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物业”)

签署《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合同》”),将持有龙宇物业 90%的股权转让给山西龙衡。经交易

各方确定,本次股权交易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以上海众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9)第 0361 号《英洛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价投资涉及的部分房地产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其详细内 容请参 阅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值 105,845,298.00 元为作价依据,结合市

场实际情况,交易各方充分协商,龙宇物业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

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公司将持有龙宇物业 90%的股

权以人民币 8,1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西龙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转让山西龙

宇物业有限公司 90%的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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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述股权转让的协议签署、董事会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权转让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其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转让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龙宇物业 10%的股权。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龙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锦绣大街小微企业园二期综合

办公楼 312 室 C 区

主要办公地点:锦绣大街小微企业园二期综合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牛赟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KP8FK2P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防

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钢结构件制作、安装及销售;建筑材料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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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研发、制作安装及销售;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消

防设施工程;房屋拆解的服务;安防工程;景观工程;地基与基础工

程施工;土石方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不

含投资及资产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工程管理服务;

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韩光元

山西龙衡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

方面无任何关系,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因山西龙衡成立不足一年,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公正,

公司与山西龙衡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由山西龙衡足额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后,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三)山西龙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龙宇物业 90%的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郁文,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后勤

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房屋维修;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龙宇物业的资产总额 10,584.53 万元,

负债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10,584.53 万元,应收账款总额 0 万元,2019

年 1-8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 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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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龙宇物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公司不存在为龙宇物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公司

理财等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龙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

(一)各方确定,本次股权交易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27 日,龙

宇物业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9,000.00 万

元(大写:玖仟万元整)。

(二)交易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龙宇物业 90%的股权及与之相应的股东

权益、义务转让给乙方。

(三)履约定金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 日内交付履约定金 1,600.00 万元(大

写:壹仟陆佰万元整)

(四)股权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100.00

万元(大写:捌仟壹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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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乙 方 应 于 本合 同 生 效之 日 起 十个 工 作 日内 支 付 股权 转 让 款

6,500.00 万元(大写:陆仟伍佰万元整)。该款足额付清后,乙方

支付的 1,600.00 万元履约定金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

(六)股权过户及交接

各方确定,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配合乙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

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同时,甲方向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财务印章、公章、

法人章、网银账号、密码、U 盾、财务资料及原始财务凭证等。交接

完成后,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自此,乙方成为目标公司

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实际由乙方控制,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

益。

目标公司名下的土地与相邻土地存在一段分界线上未建围墙,且

建有换热站、锅炉房横跨分界线的情况,交接后,围墙建设、换热站

锅炉房占地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七)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通过后开始

生效。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则构成违约。乙方应从违约之日起按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

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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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和定金。逾期返还的,甲方

应按照全部应返还款项的数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损失。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同时另一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

4、 本条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方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

他条款的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的损失,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

偿的权利。

五、涉及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股权转让员工劳动关系不变,不涉及人员安置,不会

导致公司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涉及土地租赁等情况,完成后不产生

关联交易;

(三)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

金;

(四)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更等情形。

六、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龙宇物业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投资损失为

1,426.08 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数据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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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做好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后续事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山西龙宇物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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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