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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9/12/17 11:00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8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源使用效率,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山东华

英泽众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泽众”)61%的股权,同时根

据华英泽众股东会决议,自然人张兴坤将所持有华英泽众 39%的股权

一同挂牌转让。

2、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目前,转让标的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待审计、评估

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标的的评估值

报相关国资备案。最终挂牌价格将不低于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出售

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4、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华英泽众(简称“转让标

的”)进行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尚不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待挂牌程序完成并确

定交易对方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再次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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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华英泽众股权,尚不确定交易对方,目前

无法判断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英泽众禽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70744121129

住所:莒南县淮海路西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全超

注册资本:26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禽畜养殖、销售;禽畜产品加工及销售;禽苗销售;

饲料购销;兽用化学药品销售;羽毛收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61%股权,自然人张兴坤持有其 39%

股权。

3、审计情况

目前已聘请了临沂盛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华英泽众 2019 年

1-11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4、评估情况

目前已聘请了山东林海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华英泽

众进行资产评估。

5、本次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标的为华英泽众 61%股权,上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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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情

况,也不存在查封和冻结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华英泽众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4500 万

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华英泽众提供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

华英泽众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将在正式成交时合理解决上述担

保问题。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转让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审计、评估工

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标的的评估

值报相关国资备案。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交

易对方、转让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交

易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人员安置将通过公司内部分流、协议解

除劳动合同等方式解决。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挂牌等相关事

宜。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英泽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商品鸭屠宰与销售。自

华英泽众成立以来,受制于环保压力、前端养殖量不足等综合因素的

影响,造成华英泽众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业绩连续亏损。本次拟转让

华英泽众股权是公司战略调整需要,目的在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

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交易成交后,华英泽众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华英

泽众资产及营收占公司比例较小,上述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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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造成大的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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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