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 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收购股权暨关
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居然新零售”)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居然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居然之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保理公司”或“交易标的”)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是为了适应公司
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将产业资源与金融业务资源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和效率,增强居然之家与上游物业出租方及加盟方之间
的粘性,并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依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天津居然之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9]692 号)的资产评估结果,居然新零售和居然之家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的价格。同时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
中约定了损益归属条款及盈利预测补偿条款,有效的防范了相关风险。
三、本次拟收购交易标的的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由于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裁等事项导致的交易标的股权无法过户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
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