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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20/03/11 09:00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5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

票据池业务,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公司及相应参

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

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该事项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及其他条件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

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

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

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

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

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随着销售结算和经

营积累,公司持有大量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常以商业

汇票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

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

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

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

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

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

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

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具体操

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

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

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