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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深证信a股 ·  2020/03/16 12:00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回购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回购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承接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中山

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金控”)2019 年为公司提供的纾困计划,

为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

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马冰箱”)的 49%股权转让给中山市民营上市公司发展专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山专项基金”)或其绝对控制的某一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比例超

过三分之二的公司制企业和占有财产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合伙企业)以及奥马冰

箱 核 心 管 理 团 队 的 8 位 自 然 人 ( 以 下 合 称 “ 交 易 对 方 ”), 转 让 对 价 为

1,127,000,000 元(以下合称“本次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奥马冰

箱 51%股权,奥马冰箱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上述议

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上述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5、2020-006、2020-011)。

二、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于近日与中山专项基金指定的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第二条第六款,乙

方(即中山专项基金)作为本次股权的受让方之一,有权指定其绝对控制的某一

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二的公司制企业和占有财产份额超过三

分之二的合伙企业)受让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乙方确保新受让方具备相应的

履约能力并同意督促新受让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应义务。同时,因乙方行使前述

权利导致甲方或丁方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事

项或其他事项的,甲方、丁方无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指定新受让方受让目

标公司股权的,以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通知送达方式向协议各方发出的书面通知

为准;该书面通知经送达协议各方即发生效力。乙方指定新受让方受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由新受让方与本协议中的甲方、丙方、丁方重新签订协议。前述各方重

新签订协议后,本协议同时作废。乙方不再依据本协议向协议各方主张任何权利、

承担任何义务。

近日,中山专项基金指定中山市金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新受让方”)受让公司本次向中山专项基金转让的股权,新受让方与《股权转

让及回购合同》中的甲方、丙方、丁方重新签订了协议,原合同同时作废。新受

让方基本情况如下:

1) 企业名称:中山市金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主要经营场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 2 号尚峰紫马奔腾六座第十二层 G

区;

4)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CJP22X;

6)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股权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主要股东:中山市民营上市公司发展专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75.22%;广东玄德妙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1.74%;中山金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04%。;

8) 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5 日;

9) 与公司的关系:该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2、与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后,奥马冰箱向中山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取得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除上述变更情况外,奥马冰箱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变更后营业执照

及股东相关信息如下:

1) 企业名称: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L53Y7X;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4 号;

5) 法定代表人:蔡拾贰;

6) 注册资本:16800 万人民币;

7)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9 日;

8)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类制冷设备、家用电器、小家电产品、厨卫用

具以及各类家用电器零配件;公司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东情况: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中山市金奥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0%;蔡健泉,持股 17.3333%;蔡拾贰,持

股 5.6333%;姚友军,持股 4.3333%;王济云,持股 4.3333%;吴世庆,

持股 4.3333%,刘展成,持股 1.0833%;余魏豹,持股 1.0833%,关志华,

持股 0.8667%。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奥马冰箱 51%股权,奥马冰箱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未来,公司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培育

新的业绩增长点,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公司债务结构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2、奥马冰箱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